常见问题解答
Q & A
依据国家法律法规,合理合法推进正版化进程
《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手册》
国家版权局、信息产业部等9部门联合编订
《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》
国家版权局、信息产业部等9部门联合编订
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
国务院令第339号
01
收到软件厂商的告知函不等于“马上购买”或“被执法罚款”
告知函是一种书面提醒,公司需要更换正版软件,过了期限没整改才会面临罚款。
国外的软件原厂商和他们的代理商都是一般企业,并不具备相关的行政执法权。
02
无需花费高昂原价采购其品牌的软件
软件的正版化是指企业购买正版软件!取代原有的非授权软件。这里指的正版软件包括国外软件,也包括国产软件,由企业自行决定选择哪种软件。不需要被任何厂商绑架。
03
不理会是不对的,应考虑怎样永久的规避
上面所述过了期限没整改有可能会面临被执法罚款,因此企业不应视而不见,而是在这段时间内积极应对,并寻找合适企业的替代软件,实现永久解决版权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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